2018年1月05日,星期五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起草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于2017年12月28日通过住建部官方网站对正在制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笔者有幸全过程参与了该《管理办法》的草拟、研讨、修改等工作,现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几个亮点予以介绍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为促进我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的计价行为,现将《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计价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执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做好指数、指标发布等相应配套工作。各地在施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8日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城市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在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据了解,自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1日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来,先后7次发文,要求各地推进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各地积极响应,建立完善了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其中,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浙江、四川等地工作推进较快,平台功能比较完善,推广应用力度较大,数据报送情况较好……
14件曾经发生的事故,每件都是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我们不仅要从这些事故中学习到教训,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这些事故,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为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浙建〔2017〕2号)相关精神,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