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354-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6.4.3、6.4.6、6.4.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在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平台建设,并按照《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要求于2019年6月30日前实现与全国平台中央数据库的互联共享。要将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平台功
日前,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建质综函[2018]15号)。《通知》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请各试点地区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对同一试点证书采用统一的电子化证书格式。做好与现有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取得电子化证书人员身份实名信息认证。加强相关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对接、上传,实现证书网上查询和省域互通互认,为下一步全面推行证书电子化工作积累经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做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我司组织起草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单位,请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于2018年6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2018年1月05日,星期五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起草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于2017年12月28日通过住建部官方网站对正在制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笔者有幸全过程参与了该《管理办法》的草拟、研讨、修改等工作,现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几个亮点予以介绍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为促进我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的计价行为,现将《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计价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执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做好指数、指标发布等相应配套工作。各地在施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8日